南京市鼓楼区辞职后继续工作的合同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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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雇主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一升庵咖啡店
涉及金额:8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4年7月12日,我主动提出了离职,后经过老板和我协商,我继续工作,没有辞职。但是老板手上留有我的书面辞职报告,他现在如果突然让我离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是否需要和他重新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来保障自己未来权益?
诉求:我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或者补充协议?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餐饮
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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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书面表达辞职意愿之后仍继续工作是指双方已默契修改了原劳动关系,有关您的辞职申请被老板保留这一情况,法律上您有权要求撤销。如果您担心未来可能的解聘,确实可以通过补充合同或协议来明确职务、职责、任职期限等内容,保障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一旦建立,除非符合法定的解除条件,否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即便您曾提交过辞职报告,但后续继续工作说明双方实际未终止合同关系。因此,您的雇主如果基于您先前的辞职报告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此外,您与雇主重新签订合同或补充协议,有助于明确您目前的工作内容、合同期限以及其他工作条件,这也有助于在未来可能的纠纷中保护您的权利。建议明确合同中的双方责任、权利,并对之前的辞职报告有明确处理,如注明其撤销或无效。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雇主进行沟通,探讨修订或重新签署劳动合同的可能性,确保您的劳动权益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同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书面文件和沟通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