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员工被辞退如何维权?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

涉及金额:3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从12.28号入职以来,老板多次调整我的上班时间,经常以其他员工有事为由,不与我商量,直接通知,在我表示有事且对于老板这种经常想调整班次的情况表达不满的情况下,老板直接通知我明天不用来了,说我是不服从安排

诉求:我的劳动没有得到保护,上班时间我兢兢业业,从来都恪守己职,其他员工的事从落在我的头上,最开始我可以接受,事情多了我的权益没有得到保护,我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辞退我应当得到合理的辞退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超市员工

所在地: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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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且未签订劳动合同,您有权主张赔偿金。关键在于收集事实劳动关系证据,例如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以证明违法解除的事实。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鉴于您未签订合同,还可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建议您立即着手准备证据材料,包括能证明您在此工作的任何记录、微信聊天截图、证人证言等,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是解决此类纠纷的主要途径,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请务必注意时效性。整个维权过程需要清晰的证据链支持您的主张,证明用人单位调整工时的不合理性及单方辞退的违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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