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工被克扣20%工资怎么办?
劳动纠纷 1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
涉及金额:1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我们是寒假工,入职时并没有签合同并没有通知春节期间要工作,现在我们申请离职要克扣我们20%工资
诉求:正常发薪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学生
所在地: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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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您作为劳动者,有权要求足额获取劳动报酬。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以任何理由克扣您20%的工资都缺乏法律依据。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安排您在春节期间工作,若不能安排补休,应依法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加班费。其不仅未支付加班费,反而在您离职时克扣正常工资,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您可以首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即临沂市河东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被克扣的工资。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处理是效率较高的途径之一。若投诉后问题仍未解决,您可以依法向河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您的合法权益。在仲裁过程中,您需要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例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工资发放记录(即便是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截图)以及能证明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事实的沟通记录等。虽然您提到没有银行流水,但其他形式的证据同样重要。请务必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被告知要克扣工资之日)起计算,请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10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