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意向金不退怎么办?

陈女士 退费纠纷 1

案件类型:退费纠纷

案件子类型:加盟费/投资/保险的退费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对方公司名称:广州煲正点品牌管理公司

涉及金额:5000

大致情况:该公司推广经理伍经理多次联系本人推荐膳香伯加盟品牌的区域代理,并要求先交5000元意向金,承诺不合适可退。经过了解这个项目,感觉数据看起来不错,头脑发热交了意向金。后来伍经理就催交68000元的区域代理费用,还说他们为此退掉其他客户。后来转账失败决定退出不投,对方拒绝返还。

诉求:对方退还5000元意向金给本人

年龄:暂无

学历:研究生

职业:文员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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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返还意向金,对方以“已退掉其他客户”为由拒绝退款缺乏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意向金通常不具有定金性质,在未签订正式合同且您决定不加盟的情况下,广州煲正点品牌管理公司伍经理的承诺构成要约,您支付款项属于预付款,合同目的未能实现,收款方应当返还。对方的行为可能涉及虚假宣传或欺诈,您可以向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或准备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过程需注意收集并保存好所有沟通记录与付款凭证,这是主张权利的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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