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约定做了一天活不给钱怎么办?
劳动纠纷 0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纠纷所在地: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
涉及金额:1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我于2026年3月11日 在盈龙东津雅居8号楼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坝津街328号 的私人工作室提供一天劳务,双方微信约定劳务报酬为100元。劳务完成后,对方未按约定支付报酬,并将我的微信拉黑。
诉求:现申请调解,仅要求对方支付我应得的劳务报酬,不追究其他责任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电商
所在地: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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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100元劳务报酬。根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这是一起典型的劳务报酬追索纠纷。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通过微信约定的劳务内容及报酬金额,已构成事实上的劳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接受劳务一方应按约定支付报酬。
您的核心诉求是追索100元劳务报酬。首先,请务必保存好微信聊天记录、转账约定、工作内容沟通等电子证据,并进行截图或录屏备份。这些是证明劳务关系存在及约定金额的关键。
维权途径方面,鉴于金额较小且您希望快速解决,建议优先向用工所在地(莆田市秀屿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此途径处理速度相对较快。
若行政投诉无法解决,您可以向秀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虽然金额不大,但仲裁裁决具有法律强制力。需要提醒您注意,申请仲裁需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副本。
在整个过程中,请保持理性和合法的方式维权。明确您的诉求仅为追索报酬,这有助于纠纷的快速化解。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将直接影响处理结果。
6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