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530元工资怎么办?

李先生 劳动纠纷 1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

涉及金额:53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6年3月23日至29日,本人在石狮市源圣餐饮店(塔斯汀)工作4-5天,被拖欠工资530元。石狮市人社局已核实欠薪事实。店长承认欠薪,但以本人吃过打烊后报废食品为由,要求“买单”才发工资。报废食品依法禁止销售,且本人吃时店长在场未制止,属默许。本人拒绝其无理要求后店方至今未付

诉求:核心诉求店方结清5天的工资,以及拒绝店方不合理的理由扣押我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餐饮后厨

所在地: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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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石狮市源圣餐饮店立即结清530元工资,店长以您食用报废食品为由扣薪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劳动监察部门已核实欠薪事实,这是对您有利的关键证据。您可以凭借该事实认定,向劳动监察大队正式提交书面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您还可以主张加付赔偿金。

    针对餐饮行业常见的此类纠纷,维权的核心在于固定证据和选择正确的途径。虽然您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人社局已介入,这极大地强化了您的立场。店方提出的“买单”要求不构成合法的扣薪理由,因为报废食品依法不得销售,其价值本身存疑,且店长在场未制止可视为默许。您应立即整理所有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短信、录音等)以及能证明工作事实的材料(如工牌、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与人社局的核实结论一并提交。如果劳动监察处理未果,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可能的赔偿。请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店方明确拒绝支付之日)起算。整个过程中,保持与劳动监察部门的沟通,他们的行政处理决定往往能有效促使用人单位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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