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申请被公司拒绝怎么办?工资还被威胁不发如何维权?
劳动纠纷 0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涉及金额:4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6年4月21日提交离职申请,申请27日离职,公司以月头月尾不给离职为由拒绝,并声明至下月五六号可以离职,再等到5号,公司又以,每周每个部门只能离职一人为由拒绝,并且威胁,不去上班,少工时了,不要找公司,离职当天也不能,结清工资
诉求:离职,发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普工
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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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作为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结清工资。公司无理拒绝及威胁行为涉嫌违法。
公司以内部规定阻挠离职不合法,您可立即行使离职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您已提前提交申请,无需公司批准。若公司拖延支付工资,该行为已违反第九十条规定,您应尽快收集证据(如考勤、聊天记录等),向东莞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注意:未办结清工资前,不要自行缺勤,以防被反咬旷工。当前核心是固定离职申请、公司拒绝的录音或书面记录,这关乎您能否成功追索4000元工资。公司威胁“不去上班少工时”属于恶意施压,您可主张被迫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本周内行动。
8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