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通过劳动监察追回被克扣的4000元工资?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

涉及金额:4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于2026年3月份入职,在职期间没有旷工违纪,因五月一日过后我自离,工厂以自离没有工资为理由恶意克扣工资,拒出考勤,劳务以工厂不给他提供我四月份的考勤为理由不给我工资,协商无果,劳务不回信息,望有关部门能帮忙讨要工资

诉求:我的诉求:要求公司全额结清拖欠我的工资,请帮忙协调处理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震宇实业有限公司注塑一厂操作工

所在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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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自离并不等于放弃工资,用人单位无权以此为由拒付劳动报酬。您已签署劳动合同且有银行流水,证据链相对完整,建议立即维权。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您在职期间的劳动报酬属于法定应得收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您自离属于事实劳动关系解除,但公司仍须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您手上的劳动合同和银行流水是核心证据,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标准。当前工厂拒出考勤,劳务推诿,均属违法。建议您立即收集劳动合同、银行流水、与劳务及工厂的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截图),向芜湖市鸠江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注意劳务公司若未提供考勤,可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拖延可能增加维权难度,请尽快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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