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且单位正常经营,离职后如何快速追讨1800元工资?求解决办法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

涉及金额:18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于2025年11月入职广西书香门第托育有限公司(托育园)。自入职以来,该单位长期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本人于2026年2月按照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正常办理完成离职手续,但单位至今无故拖欠本人2026年1月工资共计1800 元。单位负责人雷春梅多次承诺结清工资却屡次失信。

诉求:该托育机构目前仍在正常招生、正常办学运营,经营状况稳定,完全具备支付员工薪资的能力,却恶意拖欠离职人员劳动报酬。
我自2026年3月起,已通过线上欠薪线索渠道、12345政务服务热线多次反映该欠薪问题,但始终未得到有效处理和解决。现再次如实提交线索反馈,恳请劳动监察部门尽快介入。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幼儿教师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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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拖欠2026年1月工资1800元,虽未签合同但您有银行流水证据,建议立即采取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工资拖欠行为违法,单位正常经营说明具备支付能力,拖延不解决可能影响您的权益实现。为确保维权有效,请尽快收集所有证据并书面催促单位支付;鉴于拖欠金额较小,劳动监察程序较为快捷,但若超期未处理,可转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全文关键词: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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