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口头开除且拒开离职证明怎么办?离职证明如何索要赔偿?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涉及金额:4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我于2026年3月6日来上班,4月9号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底薪是无责底薪4000。今天5月18号,老板早上找我谈话口头说我被开除了,我要求公司给我开离职证明,2n的赔偿金,当月的五险一金。公司这边不愿意开离职证明也不愿意赔偿2n。
诉求:1.开具离职证明
2.赔偿金2n
3.公司依法缴纳我当月的社保五险一金,并结清我的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招聘专业
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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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口头开除且拒开离职证明的行为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主张2N赔偿金。未经书面通知,建议立即固化证据。
您所在深圳市宝安区,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7条及第87条。因未满6个月,2N应为1个月工资(4000元)。单位拒开离职证明,违反《劳动合同法》第50条,影响您再就业。社保补缴与当月工资需同步主张。
固定证据是维权关键:今日起与老板沟通时务必录音,要求其出具书面解除通知;若无,可发送微信或短信追问开除理由(如“您今天口头解除我,是否确认?请书面告知”)。工资流水、合同、打卡记录(无合同期间)也需保存。
紧急行动:1)即日向宝安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欠薪与社保问题;2)同步向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请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4000元、开具离职证明、补缴社保及结清工资。仲裁时效1年,建议30日内启动。
另需注意:未满6个月,仲裁可能认定赔偿金为1个月工资(而非您理解的2N),但非过失性解除仍需补偿。您可主张口头解除违法,要求加付50%额外赔偿(《劳动合同法》第85条)。
如证据不足,可申请法院调取公司考勤记录或聊天记录。劳动仲裁不收费,但需准备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证据复印件3份。
1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