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成被扣未发,如何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涉及金额:44108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没有按时发放提成,方案是次月现金发放,但公司没有准时发放,未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以未完成年任务量为由完全扣除。年任务方案也没有发给我们。

诉求:要求公司补偿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专项提成,高温补贴,未休年假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销售人员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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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提成被扣属违法,可主张被迫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需立即固定证据,否则影响时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公司未足额支付报酬(提成),您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提成作为工资组成部分,公司以未完成年任务为由克扣,需提供该任务方案并证明您知晓,否则违法。高温补贴和未休年假工资需依据考勤及休假记录主张。建议立即收集:银行流水、提成记录、沟通录音等,证明公司违约。

    潜在风险在于未办理离职手续且无解除通知书,可能影响劳动关系解除的认定。若公司否认您主动离职,仲裁时效(一年)将从劳动关系终止日起算,需尽快行动。维权途径:向广州市越秀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4.4万余元(含补偿、提成、补贴等)。

    诉讼中,因公司违法克扣工资,您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要求加付50%-100%赔偿金。建议同步调取年任务方案书面记录——若公司无法提供,仲裁委将推定其不存在。另注意高温补贴需广东夏季6-10月室外工作证明,销售人员若无外勤记录难支持。

    4天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