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培训兼职合同霸王条款,被换老师无法上课怎么办?如何让机构赔偿90%?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纠纷所在地 / JURISDICTION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涉及金额 / VALUE
2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没有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本科
职业 / OCCUPATION
公考培训老师
所在地 / LOCATION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我是公考老师,和一家广州机构签订了合同,我在他们那做兼职,也就是7月份去上5天课,然后11月份去上5天课,一天2000块钱,如果我不去的话要赔他们90%,他们违约的话没有赔偿,现在他们要换老师,不让我去上课了,怎么办,这个合同算不算霸王条款,我应该怎么维权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最好让他们也赔偿我90%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支点公考签订的合同中关于您违约需赔90%但对方违约无赔偿的条款,极可能构成显失公平的霸王条款。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您有权主张该条款无效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兼职合同虽非全职劳动关系,但仍受民法典约束。建议您立即收集合同原件、工作沟通记录及排课证据,证明对方单方取消课程构成违约。维权途径包括向海珠区劳动监察投诉或法院起诉,重点请求确认不平等条款无效并索赔。此类纠纷时效性强,拖延可能不利。
关键词:劳动合同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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