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试用期前被突然办理离职怎么办?要求一个月工资赔偿依据是什么?

王先生 劳动纠纷 0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涉及金额:19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试用期6个月。还有5天要到试用期了公司给说公司支付不起工资了没经过同意公司给办理了离职手续。

诉求:要求赔偿一个月工资。社保公积金正常支付到月底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烘焙面包经理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单方在试用期结束前5天以“支付不起工资”为由强行办理离职,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主张经济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您工作不满6个月,补偿基数为0.5个月工资,赔偿金则为1个月工资。加上试用期约定最长6个月,您即将转正,公司此举明显规避责任。社保公积金需缴至劳动关系终止月底。

    建议立即收集银行流水、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证据,向番禺区劳动监察或仲裁部门维权。注意仲裁时效为1年,尽快行动避免损失扩大。社保断缴可能影响您的医疗和失业权益,需要求公司补缴。

    综合您的诉求,主张1个月工资赔偿及社保公积金至月底完全合法。下一步可向公司发函明确要求,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具体操作指引,付费后可获取详细步骤和法律文书模板。

    3小时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