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李女士 劳动仲裁 2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

涉及金额:18146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住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周李村,在山东鑫广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任职内勤岗位,入职后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未依法缴纳五险,自2026年1月起无故拖欠本人工资,同时我在职期间为公司垫付工作餐费用,多次和负责人沟通结算工资、补缴社保事宜,对方一直拖延拒绝履行法定义务。

诉求:1.一次性结清拖欠的16686.9元工资
2.报销本人在职期间为公垫付的全部款项合计1459.5元
3.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4.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3500元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内勤

所在地: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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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未签合同、欠薪及未缴社保的行为已严重违法,您有权要求多项赔偿。建议立即收集证据并启动法律程序。

    您的主要诉求包括工资、垫付款、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核心在于证明事实劳动关系:需要工资流水、工作沟通记录等,证明您在2026年1月后仍受公司管理。双倍工资差额计算从入职满一个月起至离职止,最长11个月,您这笔约需折算实际工作月数。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赔一个月工资。未缴社保可向社保局投诉,要求补缴或折价赔偿。垫付餐费需提供票据或报销记录,视为公司债务。行动上,优先申请劳动仲裁,拖欠工资属紧急事项,仲裁前可向商河县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注意仲裁时效一年,从知道权利受侵害起算,您应尽快处理避免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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