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马鲜生承揽协议员工讨工资怎么办?

杨女士 劳动仲裁 0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涉及金额:86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1. 合同:2026.6.23签承揽协议,甲方北京众合优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合同写不存在劳动关系、离职次月结账、出事全部责任归我;

2. 工资截图1:5.26-6.25计件333.22,含200基础补贴;

3. 工资截图2:6.26-7.25计件427.19,本该300基础补

诉求:一次性结清我的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学生

所在地: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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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甲方签订的承揽协议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建议立即收集工作证据,因涉及金额虽小但维权时效紧迫。

    关于您的诉求一次性结清工资,核心在于确认双方关系性质。若认定为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需加付50%-100%赔偿金。即使协议写“不存在劳动关系”,法院仍可能根据实际工作模式、管理特征判定为劳动关系。您提交的两份工资截图显示计件加补贴,符合劳动报酬特征,且协议中“离职次月结账”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属无效条款。

    当前风险在于您未签署解除通知书且缺乏银行流水,需重点证明您接受盒马鲜生日常管理(如考勤、排班)。行动建议:1. 立即向朝阳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12333),主张事实劳动关系;2. 同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2026年6月26日至7月25日期间工资427.19元及未结补贴;3. 保留承揽协议、工资截图、工作群聊天记录等证据。注意仲裁时效为1年,从离职日起算,请勿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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