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被辞退、拖欠工资、离职金,护士怎么办?如何维权求帮忙?

焦先生 劳动纠纷 1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

涉及金额:3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6年5月16日无故将我辞退,至今未支付离职金和欠的半个月工资

诉求:赔偿离职金,补全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护士

所在地: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单位无故辞退您且未支付工资和离职金,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主张双倍赔偿金和拖欠工资。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单位在无合法理由情况下单方辞退,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第87条,您可要求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即每工作满一年赔两个月工资,满半年算一年),加上拖欠的半个月工资,合计约3000元基础款。需注意,您未持有解除通知书,建议立即收集证据,包括工资流水、劳动合同、工作群聊记录及考勤表,以证明劳动关系和辞退事实。潜在风险是单位可能否认辞退行为,故务必保留开除当天的录音或书面文件。行动紧迫,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请尽快向岱岳区劳动监察部门或仲裁委员会投诉,避免过期。完整回复将详解举证步骤和仲裁流程,助您成功维权。

    9小时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