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公司交叉用工被逼离职能要赔偿吗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 / JURISDICTION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
涉及金额 / VALUE
10000 元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没有
学历 / EDUCATION
本科
职业 / OCCUPATION
数据专员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我在2025年10月跟合肥A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每天到A公司上下班,帮我在滁州交了社保,但是我的工作内容是帮外地的B公司做数据,A公司和B公司有合作关系,我的工资也是B公司发的,2026年8月A公司和B公司闹掰了,我的社保停了,现在A公司以我一直为B公司做数据为由,现在逼我离职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要求公司赔偿个人2N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您与A公司签合同、由A公司缴社保,劳动关系归属A公司。A公司以您为B公司做事为由逼您离职,涉嫌违法解除,您有权主张赔偿金。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处理步骤】
第一步: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记录等证据。
第二步:向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步:仲裁请求明确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2N)。
第四步:若仲裁不利,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注意事项】
- 务必在一年仲裁时效内启动程序。
- 赔偿基数含奖金津贴,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算。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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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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