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至关联公司未协商,劳动仲裁如何主张赔偿?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
涉及金额 / VALUE
12000 元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有
学历 / EDUCATION
大专
职业 / OCCUPATION
库管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原公司今年2月27号通知搬迁 次月1号到新地方上班 但新工作地是其他公司 同属一家母公司公司 本人认为劳动关系主体发生了变化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赔偿经济补偿金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公司搬迁至关联公司未与你协商,属于单方变更劳动关系主体,你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因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处理步骤】
第一步:收集劳动合同、银行流水、搬迁通知等证据。
第二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提交仲裁申请。
第三步:主张经济补偿金,并说明主体变更未获同意。
第四步:等待仲裁开庭,若不服结果可起诉。
【注意事项】
- 仲裁时效一年,切勿拖延。
- 保留未同意变更的书面记录。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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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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