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假转为事假该如何维权?

王先生 劳动纠纷 4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纠纷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长宁区

涉及金额:7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今年6.11领结婚证,6.24号入职,9.23号提交婚假申请,9.26号申请审批完成,10.17休完婚假,10.21号婚假被修改成事假,备注说领证时间在入职之前,无法申请婚假。未进行通知。6.21号入职前通知,入职前已领结婚证,领证时间到休假时间不能超过六个月。目前工资按事假扣除

诉求:按婚假发放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软件测试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长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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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于入职后申请婚假,但公司将其修改为事假并扣除工资,这一行为有可能违反了相关劳动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解释,员工在适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享有依法休假的权利。贵公司的决定,若未充分考虑合同规定和双方协议,可能不符合法定程序。

    此外,您提及未接受到关于修改假期性质的正式通知,这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到了劳动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的侵害。您可以首先通过内部协商求解决此问题,若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

    建议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沟通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结婚证领取时间、入职时间、假期申请记录和批准记录等,充分表明您在依法行使合法权益,以便在可能的仲裁或诉讼中,为自己的诉求提供支持。此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对于公司的单方变更有权提出异议,并要求恢复原状或得到适当的补偿。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请确定所有提交的信息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这将是支持您诉求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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