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江海学院拒不办理离职手续的问题?

杨先生 劳动纠纷 37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涉及金额: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于2024年9月1日与江海学院签订为其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我于2024年11月1日提出离职,11月1日—11月16日期间,江海学院人事处与江海学院人文旅游学院院长反复推卸责任,不予受理我正常的离职手续,告知我试用期也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不按照国家劳动法合理解除

诉求:走江海学院快速走离职程序!提交给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年龄:暂无

学历:研究生

职业:教师

所在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江海学院拒不办理离职手续并要求试用期提前一个月提出,这与我国 current 法律规定存在偏差。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内,雇员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提前通知。您完全有权要求学院立即处理离职手续,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首先,您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正式提交离职申请,并明确表示您希望按照法律规定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学院依然拖延不办理,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此外,如果情况允许,尝试与学院的高层沟通,以求得一个更快的解决方案。同时,保留好所有与离职相关的证据,比如提交的离职申请、交流邮件等,以备不时之需。

    在您的情况中,如果江海学院继续无理拒绝和拖延,您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并要求学院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您应当立即行动,有力地维护您的法律权益。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援助或指导,可以联系相关法律服务机构。记得维权过程中保持冷静,合理运用法律武器,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10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