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劳动仲裁中获得欠发工资?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涉及金额:10574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411月21号 在劳动局调解 说是只发放百分之70 工资 要签了合同发放 剩下的百分之30打仲裁 并且是9.10.11月工资都未发放 但是今天下午的百分之70并没有包含9月份的工资 只愿意发放10.11月的百分之70 有工资条 考勤表证明
诉求:要求发放9.10.11月份的全部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前台主管
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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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正式提起仲裁,要求雇主全额付清9、10、11三个月的工资。首先,已签署的劳动合同为您的权益提供了明确的保护,雇主无权随意更改支付工资的比例和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您提到的只支付百分之七十的工资显然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应规定。
在此基础上,您可以凭借工资条和考勤表等相关证据,在仲裁中明确提出对方违反合同的行为。此外,建议您尽早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备此情况,其中要包括对方未按约定支付全额工资的情况,这有助于为您在仲裁中提供更有力的证据支持。
对于9月份未付的工资,如果劳动仲裁委派调解未能解决,您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再次调解或进行仲裁,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仲裁过程中,保持对相关证据材料的完整和准确将是非常关键的。务必保留好所有与工作相关的文件和交流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最后,如果仲裁结果仍未能够满足您的诉求,您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整个过程可能较为复杂和漫长,但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您在维权过程中应当保持坚持和耐心。
10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