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搬迁员工不去有赔偿吗?

黄先生 劳动纠纷 5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纠纷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涉及金额:0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公司说准备搬到深汕合作区,如果搬过去,员工不过去有赔偿吗

诉求:是否有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工人

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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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就业单位搬迁引发的劳动纠纷中,若公司搬迁至深汕合作区,而您选择不随公司转移,这一行为是否合法及您能否获得赔偿,主要取决于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经营需要重要调整生产经营,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进行协商,确需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公司的搬迁是基于经营需求并且已进行适当的协商过程,公司有权变更劳动地点。
    反之,如果您不同意搬迁,理论上您可以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并依法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一般是根据您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未满一年的按比例计算。如果您有关于是否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解除合同及如何计算相应的经济补偿等问题,建议详细评估您的具体劳动合同条款和实际工作情况。这是一个影响您职业未来的重大决定,处理得当不仅能保障您的权益,还可避免未来可能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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