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后雇主停止付款该如何追讨?

沈先生 劳动仲裁 6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上海市市辖区青浦区

涉及金额:4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申请劳动仲裁后,我们调解了,后期分5期,说每月25号付款,付款两个月,后面没有再付过款,发微信不回,但是从中了解到,他今年给供应商还款80多万,公司也在运转

诉求:按照调解书上面,剩余的钱,还有违约金一并付给我,不可再分期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普工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青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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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并通过调解解决争议是正确的途径。但在调解之后,雇主仅支付两期后停止支付,这构成违反调解协议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调解书,并要求支付剩余款项及违约金。

    首先,应确认您是否持有调解书的正式副本及其法律效力。随后,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或相关法院申请执行调解协议。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您有权要求按原调解协议的条款一次性获得所有应得款项和违约金。

    此外,在执行过程中,如果雇主财务状况许可,法院可以采取财产查封等措施确保款项支付。建议您收集所有可能证明雇主支付能力的证据,如其对供应商的大额支付信息等,以便在执行过程中使用。

    最后,如果雇主继续拖欠或找理由拖延,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或采取其他法律措施。务必注意保持与雇主的沟通记录,以备不时之需。这些步骤将有助于您有效地追回欠款并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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