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胜任工作是否是合法辞退理由?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北京市市辖区大兴区
涉及金额:34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在合同期内,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无故口头将我予以辞退。本人有证据。
诉求:给付赔偿金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医辅
所在地:北京市市辖区大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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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如果雇主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雇主需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其主张。您已通过口头方式被辞退,这种方式本身就可能存在合法性问题。您提到有证据表明自己被无故辞退,这对于案件的处理是非常关键的。
首先,建议整理和保全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任何与雇主就此事的沟通记录(电子邮件、短信记录等)、工作评估报告或其他与工作表现相关的文件。此外,若公司未能在书面合同中明确规定关于工作表现不佳导致解除合同的具体标准,该口头辞退行为更加缺乏法律依据。
其次,可以依法要求雇主支付赔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辞退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您可能有权获得相当于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同时,如果辞退是非法的,您还可以要求恢复原职位或获得进一步的经济补偿。
建议尽快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提交仲裁申请。通常,从遭遇辞退之日起,您有60天时间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迅速行动将有助于保护您的权益。8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