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产假期间工资不计入赔偿的问题?
劳动纠纷 4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纠纷所在地: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
涉及金额:8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哺乳期结束后公司要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诉求:协商赔偿时产假期间的工资平均工资不算入赔偿中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资料员
所在地: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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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在您哺乳期结束后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在协商赔偿时不愿计算产假期间的工资,这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首先,劳动者在产假期间享有工资收入的权利,因此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当计入任何赔偿或补偿计算中。
您的公司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协商时,应提供正当理由,并且确保赔偿计算包括您产假期间的工资。如果公司未能遵守这一点,您有权要求正确计算赔偿金额,并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其介入处理。同时,若公司强行解除合同,您也可考虑通过法院途径主张权益。
考虑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需要支付您二倍的经济补偿。此外,任何协商解除应确保平等自愿,不应有强迫成分。您的行动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请积极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8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