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工作后如何维权有效?

罗先生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

涉及金额:8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为该公司劳务派遣合同员工,我于1月15号提交离职报告,2月15号正式离职,当时正在成都出差,我明确对公司表态过年期间不会加班,公司人事主管王琴,以不加班就扣绩效,扣工资威胁我,我还是拒绝加班,然后上到1月27号公司打电话叫我年后不用去了,在外工作期间无任何违规违纪。

诉求:我要求该公司赔偿我的损失,该月工资正常结算,上了半年深夜班,没有任何补助,要求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辅助操作工

所在地: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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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由于您并未违反合同规定而被威胁解雇,公司的做法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在《劳动合同法》中,雇主不得无故扣除或者拖欠员工工资,特别是以不加班为由进行扣款。此外,您提到的长时间夜班工作未获得补助,也可能构成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首先,您需要收集关于不加班被威胁及工资扣除的证据,如录音、短信、邮件等。其次,因为您是劳务派遣员工,您与派遣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也应得到合理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您可以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偿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以及适当的经济补偿。

    最后,请确保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内(从合同终止之日起一年内)采取法定行动,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以上建议旨在为您提供有效维权的途径和策略。

    7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