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应如何争取补偿和社保补缴?

傅先生 劳动仲裁 7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涉及金额:33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公司四年六个月不缴纳社保,导致我申请被迫离职,要求补偿金,公司会不会以没有完成工作拒绝补偿

诉求:要求补偿,跟补缴社保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客服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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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您工作的公司若在四年半时间内未为您缴纳社保,这已构成对您劳动权益的严重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劳动合同法》,您完全有权要求公司补缴未交的社保费用,并可对公司的不当行为提起劳动仲裁。

    首先,公司未按期缴纳社保,已违反了劳动法规定,无条件应补缴所有欠缴的社保费用。其次,您因为公司违法行为“被迫离职”,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公司以“未完成工作”为由拒绝支付经济补偿,这一理由不成立,因为您的离职是由于公司的违法行为所致。您可以准备相应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离职证明等,明确指出公司的违法事实和您的诉求。

    您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来行使您的权益。仲裁机构会根据您提交的证据和情况,判定是否支持您的补偿请求。建议您也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交流记录和文书,以强化您的诉求依据。

    综上,您在向公司提出补缴社保和经济补偿的同时,一旦遭遇拒绝,立即启动法律程序,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7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