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遭解聘怎么要求补偿?

陈先生 劳动仲裁 5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涉及金额:26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大年30下午发信息叫我不要干了,有聊天记录

诉求:我们劳动合同也没签,我要求补偿至少2月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店长

所在地: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您在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且有工资银行流水证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即便未签署正式劳动合同,您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也是有效的。您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支付至少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首先,应确认您提供的银行流水确实反映了您与雇主之间的工资支付情况,这将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重要凭证。其次,虽然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您依然受到劳动法的保护,雇主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供相应的合法依据,否则属于违法解聘。在您的情况下,由于雇主未提供书面解除通知,且解雇方式极为随意,您完全有权要求补偿。

    您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在申请仲裁时,要尽可能提供所有工作时期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银行流水记录等证据,以证明您的工作事实以及雇主的非法解聘行为。具体的补偿金额,将根据您的具体工作时间、已支付工资的情况以及地方实际执行标准来确定。

    建议您尽快取得相关证据并整理出具体的诉求,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争取您应得的权益。

    7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