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离职后公司仍使用个人视频的问题?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涉及金额:5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有
大致情况:在职期间为公司拍摄了一些视频,以供工作使用,后续于20250125离职,在职和离职期间,均未签署任何肖像权相关的文件。并且在离职之前与相关的HRBP和部门协商好,视频或下架或打码。但是直到今日,20250216日,原单位仍然在使用我的相关视频,已经侵犯我的肖像权,特来求助。
诉求:要求公司立即删除与我肖像,声音相关的所有视频和相关文件。并且承担本次律师函相关的费用。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产康主管
所在地: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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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的肖像权显然已经被侵犯。由于您与公司明确协议了视频的处理方式,而公司未执行,您可以立即要求公司采取行动删除这些视频。同时,您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
首先,肖像权是个人独享的人格权利,任何未经授权使用个人肖像的行为均可能构成侵权。在本案中,虽然您为公司工作期间作出的视频属于工作成果,但在无明确条款规定的情况下,公司在您离职后继续使用这些视频是需要获得您的许可的。
您应即刻书面通知公司,要求其删除所有含有您肖像和声音的视频和文件,并停止使用。建议此通知由律师出具,以增加法律效力。如果公司不予理睬,您可以向相关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判令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因侵权给您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精神损害赔偿。
此外,您也可以要求公司承担因维权而产生的律师费用,这是侵权行为的自然后果。建议尽快采取行动,以免您的权益受到进一步损害。法律为您提供了保护和追诉的途径,应当积极利用。
综上所述,您有足够的法律基础要求赔偿,且应当迅速行动保护自己的法律权益。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建议参考之前的建议采取行动。
7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