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离职过程中如何处理部门长刁难问题?

周先生 劳动仲裁 5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涉及金额: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提前写离职单,部门长故意刁难我

诉求:让我把空帐填平才能走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制造业

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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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如果您在离职过程中遭遇部门长刁难,如要求填补非法账目,应明确拒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雇员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提供任何补偿或所谓填补账目除非加班或损害赔偿,如果贵公司坚持此不合理要求,您有权采取法律行动保护自身权益。

    您应立即记录所有交往复印相关文件,并准备相应银行流水证明您的工资已按时发放。这些文件将为您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同时,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提起劳动仲裁,寻求法律支持以维护您的劳动权益。

    请也确保在任何书面材料中不承认任何不实指责或账目差错,继续保持清晰的沟通记录,这对于您的案件是有利的。根据劳动法,雇主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阻挠离职是违法行为,有可能需要赔偿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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