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决劳动纠纷并追回工资?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
涉及金额:26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由于家里的原因不让我干了 老板不给工资 说离职要提前半个月说的理由不给发货
诉求:按实际工作天数发给我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零食店收银
所在地: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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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您的权利仍受保护。您应获得的工资不能因为…
在此案例中,由于雇主在未提供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或合理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您的职务,并且拒绝支付您的工资,这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第三十七条,除非您违背规章制度或犯有严重失职,雇主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建议您首先尝试与雇主进行沟通,请求支付未结算的工资。如果沟通未果,您可以收集证据,包括任何可能证明您工作关系和工作日的资料(如同事的证言、工作场所的视频监控记录等),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报告情况,并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付工资及可能的赔偿。
由于您未签劳动合同并且无工资流水记录,证据收集尤为重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超过一个月的,应视为已建立劳动关系,并可要求二倍的工资支付。
通过法定程序维权时,您的详细工作记录、雇主的任何书面或电子通信都将是支持您诉求的关键证据。保留好这些证据,并在劳动仲裁或法院中使用它们来支持您的索赔。
7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