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什么条件可以拒绝不合理的交接要求?

彭先生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

涉及金额:108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两个月后提出离职,公司提出不合理交接要求并强制要求交接,要求交接三周,不提供住宿,以及任何生活保障,只交接每周课程,课时费每周共120元,也没有按照正常交接发放。且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学历造假嫌疑。

诉求:拒接交接,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舞蹈教师

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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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即便没…

    在您的情形下,因为未与骁鹿专业舞蹈签署劳动合同,公司仍然要求您履行交接的义务,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书面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履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一旦发生劳动争议,通常会偏向劳动者的权益。您有权拒绝不合理的交接要求,并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根据您所述,公司还存在虚假宣传及学历造假的嫌疑,这么做可能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您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调查。

    此外,关于社会保险问题,依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您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及相应的滞纳金。

    总的来说,您可以考虑:
    1. 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寻求法定的劳动权益保护。
    2. 针对虚假宣传和学历造假的问题,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举报。
    3. 如果对方拒绝支付经济补偿,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追求您的合法权益。

    这些行动可以帮助您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利,避免因为不合理的要求而受到侵害。

    7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