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招生老师的欠薪问题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
涉及金额:375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他们开发了一个专升本项目与新东方合作,新东方出师资力量,鲁控负责招生,我是做的鲁控招生全职代理,在菏泽学院、菏泽医专、菏泽职业学校进行招生,从十月份开始干,到十一月份就说发工资,一直没有发,十二月底正式撤资说工资一月份结清,到现在也没有给发,给负责人发消直接不回
诉求:请求把我应得的工资给我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招生老师
所在地: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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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作为鲁控集团的全职招生代理正常履职,但未按时收到工资。首先,您拥有依据劳动合同法追索被拖欠的工资的权利。该法律明确规定雇主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您未收到工资的情况构成违反劳动合同,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建议您收集可能的证据,如工作记录、与雇主的通信记录和已签署的劳动合同等证据。这些将是在仲裁或法律程序中支持您的关键证据。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需在工资拖欠开始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而支付工资日期的行为可能重新会计算这一时限的起点。
同时,如雇主未按约定解除合同或未支付任何工资,则可视为非法解雇,您还可以请求赔偿金,包括但不限于应得工资、补偿金等。推荐您尽快行动,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更大损失。
7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