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未签劳动合同却被迫自离的情况?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 / JURISDICTION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涉及金额 / VALUE
1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没有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中专
职业 / OCCUPATION
电子厂
所在地 / LOCATION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我们19号入职,我们干了4天了,提前3天就提出辞职申请了,24号我5点正常下班,他不让下班,强制加班的10点,24号5点下班给我打自离了,离职单也不给我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拿到我上班应该拿到的工资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由于您与雇主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存在劳动提供证明,按照《劳动法》规定,您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雇主支付已工作天数的工资。此外,未经员工同意的强制加班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您可索要相应的加班费。由于您未签署劳动合同,您在提起仲裁时有可能获得双倍工资作为赔偿,这是您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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