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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的头像 王先生 1个月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您虽未签署合同,但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老板以威胁方式拒付工资已涉嫌违法。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 1. 尽快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记录、通讯记录、证人证言等; 2. 向青岛市黄岛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主张支付欠薪2350元及可能的赔偿; 3. 若威胁行为涉及人身安全,可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劳动仲裁是高效维权途径,程序简单且成本低。拖欠工资问题需及时处理,避免证据灭失或老板逃逸。完整回复含具体证据清单和法律依据,助您成功维权。
劳动仲裁 1个月前 最后回复来自 重庆朋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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