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要求做满30天才能离职怎么办

陈女士 劳动仲裁 6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涉及金额:18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入职第一天就签了合同 合同上写的是这六个月我是试用期 然后我想提离职 他让我们必须做满30天才可以走 否则要我赔偿

诉求:我想正常离职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老乡鸡门店见习助理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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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试用期员工有权提前3天通知离职,无需单位批准。单位要求做满30天违法,您可立即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员工只需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获得单位批准。您所在的老乡鸡门店要求必须做满30天才能离职的要求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针对您的情况,建议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 立即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离职通知,注明离职日期(3天后)
    2. 保存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
    3. 如单位拒不办理离职手续或克扣工资,可向临安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4. 投诉无果可向临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特别提醒:用人单位无权要求您赔偿,如单位以此为由克扣工资,您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尽快处理。

    4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