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贷款被骗怎么办
案件类型:退费纠纷
案件子类型:培训/教育/课程/驾校的退费
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对方公司名称:深圳市敏捷大数据处理有限公司
涉及金额:24800
大致情况:关于被深圳市永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敏捷大数据处理有限公司联合诈骗的情况说明
本人王(姓名:王 **),现正式就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被深圳市永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旺金融”)与深圳市敏捷大数据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敏捷大数据培训机构”)以 “培训 + 贷款” 模式联合诈骗的遭遇进行详细说明,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诈骗过程:以 “包就业” 为诱饵,诱导签订欺诈性贷款合同
2024 年 4 月 24 日,敏捷大数据培训机构以 “新媒体运营包就业” 为核心宣传点,向本人推销其培训课程。该机构工作人员多次承诺,参加课程后可保障优质就业,且明确表示课程费用为19800 元,并声称可通过合作的永旺金融办理 “便捷贷款” 支付学费,还款压力小、流程简单。
在机构的反复诱导下,本人最终同意办理贷款,但全程未被告知贷款需额外支付高额利息,也未清晰知晓实际还款总额。后续通过还款记录核实,此次贷款本金为 19800 元,加上利息后,实际需还款金额高达 24664.17 元,较机构承诺的费用多出 4864.17 元,存在明显的费用欺诈。
更严重的是,该笔贷款资金流转存在违规操作:本人与永旺金融签订贷款合同后,贷款金额 19800 元从未进入本人账户,而是直接转入敏捷大数据培训机构账户。本人全程未接触贷款资金,却被要求承担全额贷款及利息的还款义务,永旺金融与培训机构的资金流转模式涉嫌协同违规,本质上是通过贷款合同强制本人为培训付费,属于联合设局欺诈。
二、培训机构违约跑路,暴露虚假经营与合作漏洞
在敏捷大数据培训机构收到全部贷款资金后不久,便以 “经营不善” 为由突然倒闭,机构负责人失联、办公场所关闭,导致本人的培训课程被迫中断,“包就业” 的承诺更是完全落空。
事后本人通过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核实发现,深圳市敏捷大数据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仅 1 万元,属于典型的 “小额注册、高额招生” 的虚假经营主体。如此低注册资本的机构,既不具备开展专业新媒体运营培训的资质和能力,也无履行 “包就业” 承诺的实力,却能作为贷款合同的 “第三人担保人”,甚至直接接收贷款资金并成为实际受益人,这背后必然存在永旺金融的审核失职与违规合作。
永旺金融作为持牌小额贷款公司,在审核贷款合作方资质、把控资金流向时,未履行基本的风险审查义务,放任无资质、低实力的培训机构以 “贷款培训” 为名吸纳资金,本质上是与培训机构共同利用贷款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构成联合诈骗。
三、永旺金融暴力催收,进一步侵害合法权益
因培训机构倒闭、培训目的落空,且实际还款金额远超最初承诺,本人陷入巨大的经济与心理压力,中途出现严重心理问题,无法正常工作,导致贷款仅偿还一半后便无力继续还款。
此后,永旺金融非但未核实贷款背后的欺诈情况,反而采取一系列违规、违法的催收手段:
频繁骚扰:每日多次拨打本人及家人电话、发送催收短信,严重干扰正常生活;
语言威胁:催收人员在沟通中使用辱骂、恐吓性语言,威胁本人及家人的人身安全;
虚假施压:向本人发送无真实律师信息、无正规盖章的 “律师函”,捏造 “即将起诉” 的虚假事实,以此逼迫本人还款,涉嫌伪造法律文书、恐吓欺诈。
永旺金融的上述催收行为,已违反《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对本人的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四、核心诉求:依法撤销贷款合同,追回损失并赔偿
基于上述事实,永旺金融与敏捷大数据培训机构的行为已构成联合诈骗,本人与永旺金融签订的贷款合同,是在受欺诈、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可撤销合同” 的法定情形。因此,本人提出以下合法诉求:
请求撤销与深圳市永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贷款合同:该合同签订基础存在欺诈(虚假宣传费用、隐瞒利息、违规流转资金),并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本人无需继续履行还款义务,且永旺金融需删除本人因该笔贷款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
请求深圳市敏捷大数据处理有限公司退还本人已支付的培训费用:本人已偿还贷款金额的一半(对应培训费用及部分利息),因机构违约跑路导致培训无法完成,需全额退还本人已支付的费用;
请求赔偿本人全部损失:包括因心理问题产生的医疗费用、因无力工作导致的收入损失、因违规催收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损失由永旺金融与敏捷大数据培训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本人将保留所有证据(贷款合同、还款记录、催收短信 / 录音、企业信息查询报告、心理诊疗记录等),若上述诉求无法得到合理解决,将通过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提起法律诉讼等方式,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陈述人:王 **
日期:2025 年 8 月 25 日
诉求:关于被深圳市永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敏捷大数据处理有限公司联合诈骗的情况说明
本人王(姓名:王 **),现正式就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被深圳市永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旺金融”)与深圳市敏捷大数据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敏捷大数据培训机构”)以 “培训 + 贷款” 模式联合诈骗的遭遇进行详细说明,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诈骗过程:以 “包就业” 为诱饵,诱导签订欺诈性贷款合同
2024 年 4 月 24 日,敏捷大数据培训机构以 “新媒体运营包就业” 为核心宣传点,向本人推销其培训课程。该机构工作人员多次承诺,参加课程后可保障优质就业,且明确表示课程费用为19800 元,并声称可通过合作的永旺金融办理 “便捷贷款” 支付学费,还款压力小、流程简单。
在机构的反复诱导下,本人最终同意办理贷款,但全程未被告知贷款需额外支付高额利息,也未清晰知晓实际还款总额。后续通过还款记录核实,此次贷款本金为 19800 元,加上利息后,实际需还款金额高达 24664.17 元,较机构承诺的费用多出 4864.17 元,存在明显的费用欺诈。
更严重的是,该笔贷款资金流转存在违规操作:本人与永旺金融签订贷款合同后,贷款金额 19800 元从未进入本人账户,而是直接转入敏捷大数据培训机构账户。本人全程未接触贷款资金,却被要求承担全额贷款及利息的还款义务,永旺金融与培训机构的资金流转模式涉嫌协同违规,本质上是通过贷款合同强制本人为培训付费,属于联合设局欺诈。
二、培训机构违约跑路,暴露虚假经营与合作漏洞
在敏捷大数据培训机构收到全部贷款资金后不久,便以 “经营不善” 为由突然倒闭,机构负责人失联、办公场所关闭,导致本人的培训课程被迫中断,“包就业” 的承诺更是完全落空。
事后本人通过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核实发现,深圳市敏捷大数据处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仅 1 万元,属于典型的 “小额注册、高额招生” 的虚假经营主体。如此低注册资本的机构,既不具备开展专业新媒体运营培训的资质和能力,也无履行 “包就业” 承诺的实力,却能作为贷款合同的 “第三人担保人”,甚至直接接收贷款资金并成为实际受益人,这背后必然存在永旺金融的审核失职与违规合作。
永旺金融作为持牌小额贷款公司,在审核贷款合作方资质、把控资金流向时,未履行基本的风险审查义务,放任无资质、低实力的培训机构以 “贷款培训” 为名吸纳资金,本质上是与培训机构共同利用贷款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构成联合诈骗。
三、永旺金融暴力催收,进一步侵害合法权益
因培训机构倒闭、培训目的落空,且实际还款金额远超最初承诺,本人陷入巨大的经济与心理压力,中途出现严重心理问题,无法正常工作,导致贷款仅偿还一半后便无力继续还款。
此后,永旺金融非但未核实贷款背后的欺诈情况,反而采取一系列违规、违法的催收手段:
频繁骚扰:每日多次拨打本人及家人电话、发送催收短信,严重干扰正常生活;
语言威胁:催收人员在沟通中使用辱骂、恐吓性语言,威胁本人及家人的人身安全;
虚假施压:向本人发送无真实律师信息、无正规盖章的 “律师函”,捏造 “即将起诉” 的虚假事实,以此逼迫本人还款,涉嫌伪造法律文书、恐吓欺诈。
永旺金融的上述催收行为,已违反《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对本人的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四、核心诉求:依法撤销贷款合同,追回损失并赔偿
基于上述事实,永旺金融与敏捷大数据培训机构的行为已构成联合诈骗,本人与永旺金融签订的贷款合同,是在受欺诈、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可撤销合同” 的法定情形。因此,本人提出以下合法诉求:
请求撤销与深圳市永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贷款合同:该合同签订基础存在欺诈(虚假宣传费用、隐瞒利息、违规流转资金),并非本人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本人无需继续履行还款义务,且永旺金融需删除本人因该笔贷款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
请求深圳市敏捷大数据处理有限公司退还本人已支付的培训费用:本人已偿还贷款金额的一半(对应培训费用及部分利息),因机构违约跑路导致培训无法完成,需全额退还本人已支付的费用;
请求赔偿本人全部损失:包括因心理问题产生的医疗费用、因无力工作导致的收入损失、因违规催收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损失由永旺金融与敏捷大数据培训机构承担连带责任。
本人将保留所有证据(贷款合同、还款记录、催收短信 / 录音、企业信息查询报告、心理诊疗记录等),若上述诉求无法得到合理解决,将通过向金融监管部门投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提起法律诉讼等方式,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陈述人:王 **
日期:2025 年 8 月 25 日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工人
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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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可依据民法典主张合同撤销并追索损失,立即收集证据向监管部门举报或诉讼维权。贷款欺诈和暴力催收已严重侵犯您的权益,建议优先固定电子及书面证据,包括合同、还款记录、催收录音等,以证明联合诈骗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因欺诈签订的合同可撤销,您无需继续还款;同时,培训机构跑路构成违约,应全额退款。永旺金融的催收行为违反《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可索赔精神损害。维权途径包括向深圳银保监局投诉贷款违规,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培训机构欺诈,并提起诉讼要求连带赔偿。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您知道权利受损日起算,请尽快行动以避免证据灭失或超时。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