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获得试用期被解聘的补偿金?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
涉及金额:1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有
大致情况:试岗一个星期,试用期工作了15天,周五突然通知我离职说我不适合。我要求赔偿半个月工资,不给我,让我继续工作。现在怎么办
诉求:正常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新媒体运营
所在地:北京市市辖区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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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试岗期间及试用期的解聘需依法审查。首先,若您与雇主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已经开始试用,则雇主非因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等合法理由,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并通知您离开。如果雇主单方面以不适合工作为理由解聘,并未提供合理证据,您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按照规定通常包括至少一个月的工资或您试用期工资的两倍作为补偿。
其次,您提出的赔偿半个月工资的要求在法律上是有依据的,尤其是如果您已经完成了约定的试岗和试用期工作。建议您首先与雇主沟通并出示相关的劳动合同和通知书,明确指出您的权利和雇主的义务。如果雇主仍然不同意支付相应的赔偿,您可以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在此过程中,保存好所有与雇佣关系相关的书面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解聘通知书等,这些都将作为您申诉的有效证据。劳动仲裁是您维护权益的有效途径,希望您能尽快采取行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9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