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涉及金额:6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离职了不给结工资
诉求:我要要回我的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小学
职业:前台
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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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未签劳动合同且拖欠工资已违反劳动法,您有权通过劳动仲裁追讨双倍工资及欠薪。建议立即收集考勤记录等证据。
针对您咨询的未签劳动合同且拖欠工资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的情况完全符合劳动仲裁受理条件。
具体维权步骤如下:
1. 立即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转账记录(如有)、同事证言、工作群聊天记录等
2. 向南京市建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免费
3. 可同时向建邺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025-86468856)
4. 仲裁时效为一年,建议尽快处理特别提醒:即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您的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600元工资虽金额不大,但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惩处。
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