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公司因内部错误错失仲裁庭生的责任问题?

莫先生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涉及金额:12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公司辞退一个试用期员工后被仲裁,开庭文书送到前台,前台签收后未及时交由相关人员,导致未上庭,开完庭后法官打电话给公司法人询问为什么没有去开庭,法人表示不知情,法官直接宣判公司需赔付给员工费用。

诉求:前台作为新入职的员工,是否有责任承担公司需要支付给员工的费用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前台

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公司被判支付赔偿责任通常基于失责未出庭的情况。前台员工作为新入职人员,通常负有接收并传递重要文件的责任。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尤其是涉及法律文书的处理程序,避免因内部传递失误而导致重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前台员工可能因失误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但法律上,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您的公司可以考虑内部进行责任的追究和规范,但对于仲裁裁决的赔付责任,应由公司主体承担。

    进一步操作需了解相关部门的管理规范及个人责任所占比例。您公司可能需要对内部文件处理系统进行审查和改进,以防未来再发生类似问题。同时,若考虑追究前台员工的责任,建议具体分析员工的工作职责界定及其过错程度。

    以上是根据您的具体描述和法律规定进行的初步解析。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详细法律支持,了解如何准确应对此类法律风险,请务必进一步咨询。

    7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