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未满四天能否获得工资?

王先生 劳动仲裁 5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

涉及金额:48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在2024年11月20日,通过恒东劳务去多多买菜工作,日结临时工,告知我是压四天后日结,在11月23号因家中有事需要回家,我告知他们我要回家,有可能回不来了,把工资结算一下吧,却被告知说不够四天没工资,也投诉过但是不管用,有聊天记录证据

诉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多多买菜分拣员

所在地: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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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作为临时工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您实际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即使工作未满四天,您仍有权获得相应工资。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1. 收集并保存所有相关证据,包括聊天记录、工作记录等,以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

    2.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附上所有证据材料,要求其介入调查并督促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3. 如果劳动监察大队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向齐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申请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 在仲裁过程中,您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如果仲裁结果仍不满意,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整个过程中,保持所有沟通的书面记录,并注意时效性。即使金额不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顺利解决这一问题,获得应得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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