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被克扣工资和加班费怎么办

何女士 劳动仲裁 2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涉及金额:1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离职时候清算核对了工资,结果发工资的时候少发了1000,并且我多次索要无果,对方称在职才给发,离职后不给,并且在职期间多次加班且从来不给加班费,还蓄意克扣项目提成

诉求:拿回我应有的工资,并且赔偿精神损失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客服

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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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公司补发拖欠的1000元工资及加班费。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首先,建议您立即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加班记录等,这些是维权的关键材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针对加班费问题,《劳动法》第44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您可以主张公司支付在职期间所有加班费用。

    关于精神损失赔偿,我国劳动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此项赔偿,但您可以主张因公司违法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

    维权途径建议:
    1. 向武汉市武昌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 向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仲裁后如不满意结果,可在15日内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别提醒: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仲裁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材料。

    4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