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被克扣工资和加班费怎么办
劳动仲裁 2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涉及金额:1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有
大致情况:离职时候清算核对了工资,结果发工资的时候少发了1000,并且我多次索要无果,对方称在职才给发,离职后不给,并且在职期间多次加班且从来不给加班费,还蓄意克扣项目提成
诉求:拿回我应有的工资,并且赔偿精神损失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客服
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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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公司补发拖欠的1000元工资及加班费。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首先,建议您立即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加班记录等,这些是维权的关键材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针对加班费问题,《劳动法》第44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您可以主张公司支付在职期间所有加班费用。
关于精神损失赔偿,我国劳动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此项赔偿,但您可以主张因公司违法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
维权途径建议:
1. 向武汉市武昌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 向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仲裁后如不满意结果,可在15日内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特别提醒: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仲裁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证据材料。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