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未缴社保且变相裁员,我该如何维权索赔?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涉及金额:54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我是1972年生人,2016年9月进入此厂打工至今9年多,现年龄53岁,一直未给缴纳社保,现工厂换新厂,变相裁人。只赔偿2年工资 一个月3000 社保一月2500左右 总赔偿10000左右。另公司合同一直未给我本人。

诉求:申请被申诉人补缴我工作至今是9年的社保,如50岁退休则补偿到退休年龄6年的社保,并以正常退休工龄期间的工资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小学

职业:纺织落丝

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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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针对未缴社保和违法调岗,可立即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工作超过9年,经济补偿应按9个月工资计算,远高于公司目前方案。社保补缴是法定义务,不受退休年龄限制,人社局可强制征缴。关于工龄工资赔偿,需结合具体证据认定。建议立即收集工资流水、工作证明等,向吴江区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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