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被无故克扣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涉及金额:3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2025年9月份的工资与实际发的不一致,扣了工资的百分之37之多,没有明确的的标定扣罚的东西 没有本人签字,

诉求:返还我扣的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快递员

所在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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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无明确依据克扣工资的行为已涉嫌违法。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建议您立即着手收集并整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工资条以及能证明扣款事实的沟通记录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您被无故克扣的3000元工资依法应予返还,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这笔被克扣的工资。为有效维权,您可以首先向用人单位正式发出书面函告,要求其说明克扣理由并限期补发;若其拒绝或不予回应,您应尽快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即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或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注意,劳动仲裁有一年的时效限制,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发现工资被克扣时)起算,请务必及时行动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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