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趾骨折工伤怎么办?工厂逼签普通假字条如何应对?

马先生 工伤纠纷 0

案件类型:工伤纠纷

案件子类型:我受了工伤,只是想咨询

用工单位所在地: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市

涉及金额:4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大致情况:我在厂里上班期间受伤了,在使用自动叉车的时候弄到脚,导致脚趾骨折,现在在医院。已经拍了片子,做了初步检查,等消肿后做手术,昨天发生的,今天厂里那边给我发消息,说是按长期普通假来定

诉求:不想我想知道我现在要怎么办 他们要逼我签字的话我又要怎么 或者是甩锅,扯皮,后面我家里人会过来,我18出来工作 很多地方不懂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工厂短期工

所在地: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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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工作期间因使用自动叉车导致脚趾骨折,属于典型的工伤情形,厂方无权单方面按“普通病假”处理。您现在最紧迫的是保留所有医疗证据和聊天记录,避免签署任何不利文件。后续维权需借助工伤认定程序,否则可能影响赔偿金高达数万元。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脚趾骨折作为工伤,需立即申请认定,防止厂方推诿。您可自行或委托家人向中山市人社局提交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医疗记录等。若厂方逼迫签署“普通假”协议,务必拒绝,这关乎您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伤残赔偿。拖延不处理可能导致证据失效或赔偿责任转移。

    请注意,您虽为短期工,但已签劳动合同,法律上应享受同等工伤待遇。下一步应收集证据、申请认定,必要时向劳动监察投诉。若厂方扯皮,可拨打12333或寻求司法援助。**行动越快,您获赔4000元以上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的保障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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