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天被拖欠工资203元怎么办?劳务中介拒付劳动报酬如何维权?
劳动仲裁 0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涉及金额:203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从粤西地区来到广州通过劳务中介公司介绍入厂,签署劳务合同,工作了一天 因工作强度太大而离职,劳务以工作一天没有工资为由,拖欠工资203块
诉求:追索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学生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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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工作一天也应获得相应报酬,劳务公司拒付工资违反劳动法规定。建议您立即收集合同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时效紧迫。
您好,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及《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工作一天亦不例外。您已签署合同,但缺乏银行流水,建议尽快收集合同、考勤记录、微信沟通记录等证据。您的维权途径包括:一、向广州市南沙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责令支付工资;二、若投诉未果,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拖欠的203元工资。注意,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请抓紧行动,避免因拖延导致权利受损。同时,提醒您关注风险:劳务中介公司可能以“试用期”或“工作强度”为由推诿,但法律不认可此类借口,您完全有权利追索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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