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离职后老板拒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涉及金额:2491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5.2.24入职2025.3.7号离职 在试用期内离职得 工资到现在没给 去公司找负责人没人管 打电话给老板不接
诉求:工资给我结清 2 3 月份一起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测量员
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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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试用期离职同样受劳动法保护。建议立即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和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工资需加付赔偿金。
2. 维权步骤:
– 首先收集证据: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 向东莞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12333)
– 同时准备申请劳动仲裁的材料3. 特别注意:
您的情况完全符合劳动仲裁受理条件,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在离职后60天内申请仲裁,这样可主张经济补偿金。4. 行动建议:
明天就可以携带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到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仲裁不收费且程序简便。5. 赔偿计算:
除2491元工资外,您还可以主张:
– 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约623元)
– 如能证明因此造成其他损失,可一并主张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