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员离职后绩效和补助未发怎么办?

刘女士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涉及金额:19835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主动离职,前面有多项补助应发未发,不搭理我

诉求:按比例补发预留绩效,应发未发补助

年龄:暂无

学历:博士

职业:科研人员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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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作为科研人员主动离职后存在多项应发未发补助,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提到的预留绩效和未发补助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用人单位拖欠属于违法行为。

    您可以采取以下维权途径:
    1. **协商解决**:先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补发应得款项,保留书面沟通记录。
    2. **劳动仲裁**:若协商无果,可向浦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绩效及补助。
    3. **诉讼维权**:如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15日内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您尽快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补助发放记录、离职证明等,以支持您的诉求。拖延可能导致维权难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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