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纪平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怎么办?

吴先生 劳动仲裁 0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工伤认定和赔偿

案发地: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涉及金额:200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死者山纪平63岁,在彭州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五冶公司承包的新农村建设修高标准农田修沟。在干完一处骑摩托车赶往下一处工作地点的途中遇与一货车迎面相撞,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没有签合同,没买保险,没有信息,因工资是计件(米数结工资)只有实事劳动因超龄工资都是打在他老婆卡上的

诉求:依法依规足额缴纳赔偿死者和死者供养的妻子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农民工泥水匠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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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死者超龄且无合同,但若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或人身损害赔偿均可能主张,建议立即固定证据。

    针对超龄农民工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死亡,需重点界定是否属于“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若可认定工伤,家属可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约100万元;若按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比例、城镇标准等影响最终金额,最高可达200万元。您需尽快收集工资流水、事故认定书、工作地点证明等,因超龄且无合同,法律适用存在争议,行动紧迫性极高。下一步应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或直接起诉货车方及雇主。若无法认定工伤,可依据《民法典》要求雇主承担过错赔偿责任,结合摩托车使用与工作关联性是关键。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建议优先通过交警获取事故责任认定,并同步向雇主中国五冶集团索赔,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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