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两天被解雇,如何维权?

王先生 劳动仲裁 5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上海市市辖区松江区

涉及金额:88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1、本人于2024年12月23日入职普蕃逊实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晚21点24分微信电话通知不符合公司录用标准,随即于21点47分收到微信文字通知不符合公司岗位职责,不予录用。本人在职两天,所有工作由前行政人事江丽萍全程辅导,包括招聘软件的使用及回复每一条候选人信息

诉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8800元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行政人事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松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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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在您入职后迅速以不符合录用标准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这种做法可能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程序和原则。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即使试用期内,也需对解除劳动关系有充分、合法的理由,并遵循合法程序。此外,劳动者如认为解除劳动合同不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1. 劳动合同法上的保护:即使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合法的理由,并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

    2. 赔偿请求的依据:如果劳动仲裁支持您的诉求,普蕃逊实业有限公司可能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应发未发的工资、经济补偿等。

    3. 实施步骤和申请劳动仲裁:您可以向上海市松江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建议准备充足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入职及解聘的通知记录、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等。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积极行动和妥善准备是争取合法权益的前提。如果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您通过劳动仲裁有很大机会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不要担心个人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维护,法律是保护每一位劳动者的利益的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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